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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辽宁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辽宁省财政厅和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关于规范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统一养老保险政策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2020-06-29
  • 阜新市人社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人社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中坚持和加强对人社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有关人社领域的法律法规,拟订并组织实施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工资收入分配等政策,负责促进就业工作,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组织实施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统筹推进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等工作。 查看更多

转发辽宁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辽宁省财政厅和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
《关于规范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统一养老保险
政策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税务局,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

现将辽宁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辽宁省财政厅和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关于规范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统一养老保险政策的若干意见》(辽人社[2020]23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阜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阜新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阜新市税务局

2020年6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辽宁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辽宁省财政厅和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关于规范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统一养老保险政策的若干意见》(辽人社[2020]2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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